评论:国家发改委的临时价格干预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这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
其采取以上原因有三:一是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已经明显上涨。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二是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有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有的超过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涨价;有的提前宣布涨价消息,制造涨价舆论,哄抬价格;还有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制造紧张气氛,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三是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群众对价格上涨反映强烈的情况下,个别小报小刊热衷于炒作涨价题材,渲染涨价气氛,严重影响社会心理预期。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经国务院批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执政为民是本届政府的核心理念,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经济政策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临时政策的实施,我认为是不合时宜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物价节后上涨。通过今年一月上旬对于基本的生活资料价格的分析,上涨已成趋势,只是程度多少的问题,时至春节,这种影响可以说是十分震撼的,国家出台价格管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过了春节之后呢?临时政策只能临时起作用,而过了春节以后怎么办?一个很强硬的弹簧,光压一下是不行的,反弹的力度会更大,临时政策的出台只能导致物价的节后大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会带来一些隐性的投资者加大投资,造成物价之必涨。被压抑的物价会不会发生反弹,企业主们会不会在春节过后又掀起一轮新的涨势,以弥补他们在春节时的损失,而这春节十天里国家势必会动用一部分储备粮食和其他产品,这样亦会引发今后相当一段时间的降低国家调控力度,平抑市场能力的不足。
面对如此种种的危机,放开临时价格的干预是必要的也是有可行的。市场是有自发调节能力的,我认为春节时期的几种居民必需生活品上涨的源头在粮食上,控制粮食就能达到控制整个上涨趋势的效果。原因是在治理这种多源头性上涨时要找到第一源头,有人说是猪肉,其实粮价的上涨是最先开始的,不过导致了农民的增收了,因此没人过多的在意。养猪的人看到种粮的人富了,势必会引发一些心里情绪,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连锁上涨反应。其二是国家对于粮食的干预能力较之其他都很有优势,可以凭借政府的力量实现稳定,借助国际粮食市场,又可弥补粮食储备损失之后带来的问题,其他产品也就闻风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