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十五”发展计划 来源: 联商网 2004-04-06 13:36 按照《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据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商业网点建设现状,制定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十五”发展计划。 一、“九五”期间的简要回顾“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商业网点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呈现出流通规模不断扩大,载体功能不断增强、市场建设不断发展的好势头。 l、流通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全市商业网点已达17.2万个,比“八五”末期增加8万个,新建大型网点37处。其中:新建了秋林商厦、远大购物中心、通乡商店等大型零售网点12处,面积达25.3万平方米;新建了香格里拉、沪士大厦等饮服网点25处,面积达24万平方米; 改造各类中小网点536处,配建便民网点42处。200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58亿元,比1995年增长14.2%。 2、载体功能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市级、区级、街镇级“三环式”的商业网络。秋林地区市级商业中心实现了地上地下贯通;将中央大街改造成了步行商业街;靖宇大街改造成为了商业街。 大中型网点的自身功能与网点之间的协调功能逐步完善,购物、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增强。新的商业业态不断发展,中央商城的便民连锁、哈客隆的仓买连锁以及隆马特、波斯特等大型超市,为商业网点的建设和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 3、市场建设不断发展。“九五”期间,筹资建设了中海达装饰材料、鲜活鱼、清真水产品、蔬菜副食品、三马轻纺织品、哈西服装城等一批较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我市商品批发市场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规模扩大化、经营结构专业化、经营品种多样化的特点。到99年底,全市已拥有各类批发市场135处,年交易总额159.3亿元,其中国贸城、曼哈顿、南极小食品等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大型批发市场已成为辐射省内和吉林、内蒙古等地区的商品集散中心。 4、宏观管理有所提高。出台了《哈尔滨市大型商饮服网点建设项目预审办法》,修订了《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了政府对商业网点建设的宏观调控能力。 ‘“九五”期间,我市商业网点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按照建立统一完善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布局不尽合理,中心地带大型商业网点过于集中,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批发市场的辐射功能还不强,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市场宏观调控职能还没有理顺,市场准入问题没有解决,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要求。 二、“十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 发展环境“十五”期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市确定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745亿元,年均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880亿元,年均增长13%。经济的不断增长拓宽了我市的投资领域,也为商业网点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规划资料表明,“十五”期间我市新建住宅竣工面积达到1650万平方米,随着居民住宅建设的不断发展,必将为商业网点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特别是我市将加快区域性经贸中心和世界冰雪旅游名城建设的进程,也必将为商业网点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我国的市场将逐步向国外开放,有利于引进外资,增加国内市场竞争,大批外资企业将进入我市市场,对我市市场造成冲击,做为市场载体的商业网点建设,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二)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托,以“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为目标,以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为重点,继续完善市、区、街“三环式”商业网络。总的发展思路是:提高一环、完善二环、发展三环。坚持多种经济成分一起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大居住小区便民网点的发展力度,增强商业的整体功能,为加快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重要国际经贸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商业网点建设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将传统商业街、城市中心区、名胜古迹、旅游景区及市郊新兴商业中心区作为规划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商业网点建设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商业网点建设要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 3、商业网点建设要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相结合。针对不同地区的网点分布状况,引入竞争机制,对商业网点相对充分地区应慎重建设;对商业网点不够充分地区要适当增加;对同业竞争激烈地区,新增网点要严格限制。 4、商业网点建设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确定不同业态、类型的商业网点规模和数量,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连锁超市等新型商业组织形式。 5、商业网点建设要与城市环境整治相结合。商业网点建设要与城市卫生、环保和交通环境要求相适应。 (四)发展目标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商服网点体系的同时,重点建设面向全国及国际的中心批发市场。到2005年,建设大型零售网点12个,大型批发市场24处,中小便民网点5779个,完善传统商业街5条;到2010年,逐步形成综合配套、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规模经济、功能完善,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商服网络格局,使哈尔滨成为面向全国、服务全省、连接国内外的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性经济贸易中心。 三、规划布局 (一)布局方针我市商业网点建设的规划布局要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促进协调发展。 l、在网点的数量分布上,要控制中心区,发展中小区和小城镇。 2、在网点的规模结构上,要控制城区万米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发展综合性中小便民网点。 3、在网点的经营业态上,要控制传统零售商业,发展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等新型商业业态。 (二)布局模式从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要求出发,商业网点的发展要分层次进行规划布局,形成网络体系。 1、市级商贸中心。以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大型综合商场为主体,兼以老店、名店、专业店相配套,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为全市及流动人口提供购物、旅游、餐饮、娱乐休闲全方位的服务,是城市文明的窗口。 2、区级商贸中心。以一、二个大中型综合商场,若干专业门店及集贸市场为骨干网点,为本区域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服务,起到对市级商贸中心的分流作用。 3、居住区便民网点。以仓买、连锁店、农贸市场等网点为主,经营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必需品,解决便民问题。 4、批发市场。根据不同的地缘和区域,设立不同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大型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要充分考虑交通等环境影响,规模在万米以上的批发市场均应设在“三环路”。 5、商业街。以现有传统商业街为重点,调整网点布局,提高商业文化底蕴,成为宣传城市形象的窗口。 (三)布局内容坚持完善与发展相结合,“十五”期间要突出以下内容。 l、完善道里哈一百地区,南岗秋林地区,道外同记地区三个市级商贸中心,重点调整布局经营结构,提高商业集聚程度,增强繁荣繁华气息。 2、不断扩大区级(区域)商贸中心的规模。结合太平、动力、香坊、平房的区域特点,重点发展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大型超市或购物中心。 3、根据居民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小区居住特点,重点调整布局,导入新型业态,合理配置便民商业网点。 4、完善、调整批发市场和商业街布局。 5、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加速我市商业与国际商业融卖专业店、电子商务和大型购物中心。在业态分布上,严格控制中心区域万米以上的零售商业网点建设,鼓励外商进入商业批发领域,在区域商业中心或城乡结合部建立大型连锁超市。 四、发展重点 (一)继续完善3个市级商贸中心本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道里哈一百地区,南岗秋林地区,道外同记地区3个市级商贸中心,在“十五”期间,不再新建500旧平方米以上的零售网点。重点调整布局经营结构:道里哈一百地区。以建设世界冰雪旅游名城为目标,针对索菲亚教堂、中心广场、 中央大街的旅游特点,调整布局经营结构,现有的大型零售商店, 向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文化为一体的经营方向发展;中小网点突出旅游经营特色,完善旅游纪念品商店,形成与旅游事业相适应的市级商贸中心。 南岗秋林地区。以建立购物商贸城为重点,针对网点集中、规模较大的特点,调整现有布局结构,不断完善大中型网点之间的协调功能,实施错位经营、专业经营,形成与都市形象相一致的市级商贸中心。 道外同记地区。以突出特色经营为内容,发挥世一堂、同记、仁和永等15家老字号的名街名店效应,提高档次,完善功能,结合道外城区改造,不断扩大规模,改造南头至南九道街传统商业服务区,形成与中西文化合壁的“中华巴洛克式”建筑风格相匹配的市级商贸中心。 (二)加快建设区级商贸中心在继续培育和完善香坊通乡商店、动力和平商城、太平天恒商厦、南岗哈特等区级购物中心的基础上,坚持“建设与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新建城乡商贸大厦、平房南厂购物中心、新疆百货商场、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购物中心,既服务于本区域居民消费,又兼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形成与市级商贸中心互为补充、互为完善的商服供应网络。 (三)大力发展便民网点和新型商业业态依据城市综合开发的总体安排和地区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配建的范围从传统的吃穿用网点扩展到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社区便民网点上来,“十五”期间,对群力起步区、省政府新区、学府新区、千山小区、哈平新区、科大小区、河梁小区、油坊小区、上江小区、 乡政小区、三合小区等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相应的商服网点,配建面积达到115万平方米。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十五”期间,适当引入国内外知名连锁企业,不断扩大连锁规模,连锁店达到1000个,发展哈客隆、沃尔玛、麦德隆、家乐福等大型超市10个,建设年配送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配送中心和哈尔滨物流中心。 (四)加强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根据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实际情况,构筑合理的批发市。 场布局结构,使市场的规模分布与空间结构形成近小远大的“一八一”式格局,促进批发市场上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形成一处中心批发市场。以南岗地下商业街、红博商贸城、建设街鞋城为主体, 向外扩展,连结中外民贸市场、新纪元商城等批发市场,形成一处占地30公顷,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的中心批发市场。 完善八大批发市场群体。对现有的三马、南极、康安、北新、先锋、哈西、哈东、买卖街八大批发市场群体完善功能,调整结构,形成新的八大批发市场群体区。 “三马”(新马、中马、北马)批发群体区北起外环北路,南至南马路,东至景阳街,西至铁路线,占地84公顷,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鞋类、粮油、五金建材、灯饰品、针纺织品、果品等。 南极批发群体区占地面积20公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经营小食品、小商品等。 北新批发群体区北起道外江畔路、南至黎华小区华松街、东至滨北线、西至十九道街,占地面积190公顷,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钢材、煤炭、金属材料、木材、陶瓷装饰材料等。 哈东批发群体区北至铁路环线、南至哈东站、东至化纤厂、西至北树六道街,占地100公顷。主要经营金属、农机、药材、农药等。 先锋路批发群体区分布于先锋路两侧串珠状分布,占地约100公顷。主要经营石材、汽车、轻工产品、木材、农业生产资料等。 买卖街工厂街批发群体区总占地40公顷,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机电产品,超储积压物资调剂、蔬菜、副食品等。 康安综合批发群体区占地面积30公顷,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乳品、日用百货、糖酒、摩托车及配件等。 哈西批发群体区占地50公顷,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服装面料、果菜等。 辟建一处批发市场预留地。根据地区交通条件,用地性质,空间规模,人口流量,经济发展状况及市场建设自发趋势等因素,拟在学府路两侧,哈南站北侧三环以西,原王岗镇振兴村,辟建一处占地150公顷的批发市场群体规划区。结合城市中心区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将一部分不适宜在城市中心区经营的大型专业市场及仓储设施,有计划地搬迁到市场规划预留区内,经过调整和完善,使我市批发市场群体在2010年形成环城市二环和城市大十字道两侧分布的九大批发群体。 “十五”期间,还要在城乡结合部道里城乡路建立30万平方米的蔬菜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在王岗镇、红旗乡、平新镇分别建立产地蔬菜市场,在机场路建设旧汽车交易市场等一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不断增强我市商品流通的能力。 按照新世纪商业街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原有商业街的经营布局进行科学、合理的业态组合,发挥城市形象和商业窗口的功能作用。 中央大街。以城市建筑风格为依托,以商业文化为底蕴,利用3年左右时间,把中央大街的8条辅街分别建成绿色食品、婚纱摄影、旅游纪念品、时尚精品服饰,电子信息产品、北方名吃、啤酒博览、异国风味一条街,使其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黄金带。 靖宇大街。结合道外地区城市改造,发掘和利用好传统商业街区名街老巷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开发旅游景点,将南二、南三道街改造成步行旅游商业街,调整网点经营布局,进行合理的业态组合,形成集地方小吃、土特产品、古玩字画等商业服务于一体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业街。 奋斗路。按照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经贸城市的要求,重点调整秋林地区大型商业网点的经营布局,完善休闲、娱乐、文化等服务设施,形成具有现代都市风貌的商业街。 东大直街。进一步发挥国贸城、人和、金街、红博等地下商业街的辐射作用,形成以经营名牌商品为主,地上地下贯通,立体交叉式的购物商业街。 建设街。重点完善餐饮、娱乐、休闲等辅助设施,突出以经营鞋类商品为主的经营特色,形成专业与休闲互为补充的步行商业街。 五、主要措施 1、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破传统的投资方式,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共同投资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下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 2、加强法制建设,使其健康有序发展。要尽快出台已修订的《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强化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建立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审议委员会,对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实‘行预审和项目听证制度,坚决杜绝私建滥建和无序竞争,使我市商业网点建设有法可依,健康有序地发展。 3、加强宏观引导,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商业网点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今后对于列入“十五”发展计划的网点项目,建设、规划、金融、税务、上商等职能部门要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减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商业网点的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4、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市政府应成立商业网点建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主管流通的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商业网点办,负责日常工作,建设、规划、计划等部门做为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列入商业网点“十五” 规划的建设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 以保证规划项目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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