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家电商业协会:对银行公会回应函的回复
来源:
联商网
2004-06-23 10:12
针对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6月21日主送我协会的“关于永乐家电’拒卡’事件的回应函”,我协会特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1、家电商家要求降低刷卡手续费的愿望合情合理,但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有理有节,采取正常途径。
2、对“刷卡费率”制定的性质,双方要先弄清楚,如属国家行政定价,企业坚决不碰“高压线”;如属市场化协商定价,企业要求对等、公平协商的呼吁,我们坚决支持。
3、银行同业公会和我协会性质一样,应是各自行业的自律组织,可以发挥行业利益代表的作用,但各自的行规行约仅是本行业的自律规范,无国家正式授权,不能成为超出范围的强制性、地方性规章。
4、此次银行业整体态度蛮横强硬,现行规定有垄断和霸王条款之嫌。
5、对于费率的制定,中央银行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并未规定收单方的收益比例,上海银行业单方面作规定,显然依据不足,值得商榷。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
20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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