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超市收取进场费要缴营业税 来源: 联商网 2004-10-26 09:46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商场超市等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等费用,都要缴纳营业税。 通知指出,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要缴纳营业税。通知还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日报 记者黄玉迎 通讯员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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