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关于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
联商网
2008-12-02 08: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协议方式租赁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两处房产,租金额分别为495 万元人民币/月、33 万元人民币/月,租赁期限为半年。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与会11 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确保本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今后稳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所拥有的两处房产进行租赁。其中,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青四街30 号的大连商场北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1294.52 平方米,月租金总额495 万元人民币;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13 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288.14 平方米,月租金总额33 万元人民币。
上述两处房产的租赁期限均为半年,自2008 年7 月1 日起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7 次会议于2008 年11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 名关联董事牛钢、曲鹏回避表决,其余11 名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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