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超市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明码标价将被罚5千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南物价部门已明确不会对环保购物袋进行定价。但是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里的环保购物袋如果不明码标价的话,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将会被处以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罚款。”昨日下午,省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这些天来,海口市各大超市纷纷都标出每个环保购物袋的具体价格。有的市民怕商家“暗箱操作”,向物价部门咨询价格主管部门如何管理环保购物袋价格问题。
省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昨表示,环保购物袋价格没有列入政府定价目录,为此物价部门不会对环保购物袋进行定价,环保购物袋是属于一种竞争产品,该卖多少钱,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即市场范围内的价格,是完全依照市场规律来运作的,而且按照国家规定,塑料袋收费实行商家自主定价,不需要政府定价或政府出台指导价。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从6月1日起,商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即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如果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上述有关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中国新闻网 韦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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