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二审结果利好黄氏家族?
昨北京高院维持对黄光裕原判 杜鹃改为缓刑释放
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被当庭释放。昨日,国美电器就黄光裕终止国美非上市门店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托管协议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将从终止托管协议中获益。
对杜鹃获释有两种对立分析
分析
杜鹃释放开始对黄光裕有利
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这次审判将会成为对黄光裕的最后一次审判。
对杜鹃被改判缓刑,并当庭释放,业内人士表示,这对黄光裕是个有力的支持,环境开始对黄有利了。不过,这位人士同时表示,黄陈大战无论输赢,双方都将输得很惨,只有双方坐下来谈,稳定以王俊洲为首的国美实操团队,国美才会有重新灿烂的一天。在现有商业法律框架和中国传统伦理的氛围中,黄光裕胜面大。黄光裕即便胜了,他会得到一个众叛亲离的团队,还有供应商的白眼、银行投资者和客户的离异。
还有人士表示,法院的二审判决,将对国美电器股权之争、黄陈及其背后集团利益对决以及国美管理层的更迭产生重大变数。法院的这一判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定,国美事件将有重大转折;杜鹃被释放,将具有极为重大的杠杆效应。首先,北京高院的这个判决很及时。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在即,对于黄光裕方而言,最为紧迫的就是时间,而因为其与杜鹃均失去人身自由,故而任何设想到实施终究存在过多牵绊。由代言人周旋与自己亲自出马,就其效率与结果而言,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显然,这个判决不仅及时,而且很是微妙,这可能体现了某种官方态度。毕竟国美电器在国内商业零售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它是由黄光裕开创的一种全新的家电业连锁经营模式,同时又完全是民营企业的一个代表。因此,黄光裕之于国美电器的标杆意义不容置疑。政府也更不太愿意看到因内部争斗而致国美落败,或者被国外资本主导。而且,将杜鹃推向前台,在某种意义上为这场由陈晓发动的“对决”提供了某种公平的环境或者条件,而且从公司治理角度,也更可以确保各类投资者意志的充分表达和较量。当然,政府所能做的可能也就这么多了。
上述人士还表示,即便杜鹃短期内不能担任国美高层职务,但不影响她成为黄光裕的代言人,从而对此次争夺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
分析
杜鹃改判是因为她患了重病
一位原国美方面的人士表示,近日黄光裕方面已斥资3亿元增持国美0.8%股份,加上杜鹃的复出,将使得黄氏家族处于“有人又有钱”的有利局面。
据透露,在国美内部,杜鹃的威信非常高,并且其沟通能力、管理能力也非常受员工认可。从以往的邮件来往中,可以看出杜鹃做事干脆利落,回复邮件处理事情非常及时有分寸,既给了下属指导意见还给了下属发挥空间。杜鹃在国美内部的口碑一直不错,其一口流利的英语使得其在投资者关系方面的表现有目共睹。杜鹃出来后,国美的几个副总还是会给面子的。据另一位了解杜鹃的人透露,比起其他“老板娘”,杜鹃尤为低调,而其能力也受到公司内部认可。
而一位消息人士对杜鹃释放显示环境已开始对黄光裕有利,且表明某种政治意图或者官方态度的说法持完全不同的看法,这位人士表示,这种说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这位人士表示,杜鹃被改判缓刑的主要原因是法院方面考虑到她患了重病,监内服刑不利于其身体康复。另外,黄光裕夫妇还有3个未成年的孩子,夫妻双方都在监狱服刑不利于照料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原因。
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针对杜鹃获释表示,从个人层面,国美人都乐于看到杜鹃女士与其孩子的团聚,杜(鹃)女士与黄(光裕)先生个人并非问题所在,黄(光裕)先生的作为不符合国美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国美电器回应黄光裕终止函
国美电器昨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8月27日收到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有限公司发来的终止函,函中明确表明,如果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决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没有通过,Shinning Crown则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国美董事会表示,集团间协议的终止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对上市集团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实际上,预计未来对上市集团有多项好处。
Shinning Crown全名为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为一家在海外注册、由黄光裕掌控的外资公司。
托管协议
上市公司:终止托管将成为利好
Shinning Crown指出,作为国美大股东,与国美签订了四项协议,藉此大股东控股的非上市部分(门店),与上市的国美互相提供采购、供应支持,并通过托管协议形式让国美可以享有整体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ShinningCrown指出,若大股东的股东权益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不必要的损失,Shinning Crown必须对上述协议安排作出适当调整。
国美电器董事会表示,这是黄光裕向股东发出的最后通牒,目的是胁迫股东支持其提出的决议,完全是出于他个人的利益,有违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时认为,托管协议的终止不但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反而预计未来对上市公司会有诸多益处。
国美发言人表示,上市公司一向拥有强大的采购能力,终止托管协议后,即使不计非上市部分的采购量,依然享有供货商优惠条款。另外,终止托管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信贷能力或信贷条款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据了解,国美高级管理团队和总部员工均由上市公司聘用,协议终止后将继续执行公司的5年计划,为上市公司服务。此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部分共同使用的大多数营运系统,如信息系统及ERP软件等亦由上市公司拥有。
国美发言人表示,黄(光裕)先生所谓终止托管协议的威胁最终只会损害非上市部分经营和员工的利益,而上市公司向非上市部分提供的大量管理和资源将得到重新配置,从而能让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专注实施五年战略规划。从中长期来看,上市公司将从终止托管协议中获益。
股份增发
黄光裕:采取法律行动予以阻止
同时,国美公告称公司还收到由Shinning Crown寄发的另一封信,要约认购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55%至65%的股份,认购价比第三方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数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认购价溢价5%。
Shinning Crown表示,倘若国美董事会决议增发集团已发行股本20%股份,指该等融资非为上市公司必需,仅为摊薄ShinningCrown所持有的股东权益,对此,ShinningCrown将采取一切法律行动阻止此次行为。
ShinningCrown指出,若国美董事局在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执意行使一般授权,增发国美已发行股本20%的股份,在按持比例对所有股东配发的情况下,ShinningCrown将按与其他股东相同之条件全部认购相关股份。
国美董事会就此回应说,目前并未就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发行新股做出任何决定,因此,该信函所说的邀约只是基于黄(光裕)先生自己的推测,董事会通常不会考虑任何基于假设性的提议。同时,董事会认为由于Shinning Crown是公司的关连方,根据有关上市条例,公司无法满足黄(光裕)先生单一股东的要求。国美发言人进一步表示,如果董事会将来再考虑任何交易,包括根据现有授权的新股发行事项,都会综合考虑所有因素,照顾公司和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单一股东的个别利益。
(上海商报 记者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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